挪用公款罪主观情形是什么

1.挪用公款罪主观上是直接故意,即明知是公款还故意挪作他用,目的是非法获取使用权。
2.这种故意意味着行为人清楚自身行为侵犯公共财产相关权益,还希望该结果发生。挪用动机多样,不影响定罪。
3.如国家工作人员甲为炒股挪用公款,有直接故意。但因过失致公款脱离控制,不构成此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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结论:
挪用公款罪主观方面需是直接故意,目的是非法取得公款使用权,动机不影响定罪,过失使公款脱离单位控制不构成此罪。
法律解析:
依据法律规定,挪用公款罪在主观上要求直接故意,意味着行为人明确知道所挪用的是公款,还故意挪作他用,目的在于非法获取公款的使用权。这就要求行为人清楚自身行为会侵犯公共财产的占有、使用、收益权,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出现。挪用公款的动机多种多样,不管是用于非法活动、营利活动,还是其他个人用途,都不影响挪用公款罪的成立。像国家工作人员甲为炒股获利挪用单位公款,就具备挪用公款的直接故意。但要是因过失导致公款脱离单位控制,就不符合挪用公款罪的主观要件,不构成该罪。若你在实际生活中遇到类似可能涉及挪用公款罪认定的情况,可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,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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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挪用公款罪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,即明知是公款而故意挪作他用,目的是非法取得公款使用权。行为人需意识到自身行为侵犯公共财产占有、使用、收益权且希望该结果发生。
2.挪用公款的动机多样,如进行非法活动、营利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用途,但动机不影响本罪成立。像国家工作人员甲为炒股获利挪用公款,就体现了这种直接故意。
3.若行为人因过失使公款脱离单位控制,不构成挪用公款罪。

解决措施与建议:单位应加强对公款的管理和监督,完善财务制度,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法律教育,让其明确挪用公款的法律后果。工作人员自身要增强法律意识,严格遵守法律规定,杜绝故意挪用公款的行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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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分析:
(1)挪用公款罪主观上需为直接故意,意味着行为人清楚知道所挪用的是公款,并且是故意挪作他用,目的在于非法获取公款的使用权。
(2)该故意要求行为人能意识到自身行为侵犯了公共财产的占有、使用、收益权,还希望这种侵权结果发生。
(3)行为人挪用公款的动机丰富多样,像进行非法活动、营利活动或满足其他个人用途等,但动机不影响挪用公款罪的认定。
(4)因过失致使公款脱离单位控制的情况,不构成挪用公款罪。

提醒:
要严格区分故意挪用公款与过失使公款脱离控制的情形,若涉及相关问题,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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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认定挪用公款罪主观故意时,关键看行为人是否明知是公款且故意挪作他用,可结合其工作认知、款项来源等判断是否“明知”。
(二)不用过分纠结行为人的动机,不管是非法活动、营利活动还是其他个人用途,只要有非法取得公款使用权的目的即可。
(三)判断是否为过失导致公款脱离单位控制,若只是工作失误等非故意使公款脱离,不构成挪用公款罪。

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,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,进行非法活动的,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、进行营利活动的,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、超过三个月未还的,是挪用公款罪。这里强调了“利用职务便利”“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”等,体现了行为人主观上需有故意使公款被个人使用的意图,过失情况不构成本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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